近日,于都县两名教师骗取保障性住房待遇被查处。
经查,于都县公职教师肖慧华、黄海龙,分别于2012、2013年,通过隐瞒自己身份和收入的方式,违规申请并获得县财政住房租赁补助和保障性住房。肖慧华、黄海龙的行为违反了《江西省廉租房保障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2018年8月23日,经于都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肖慧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,给予黄海龙同志延长预备期一年处分;并对县房地产管理局公房管理所相关人员进行问责。